发布时间:2024-10-30
黄渡大居27A-04地块位于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与淞阳路交叉口西北侧,占地面积为3272m2。项目地块四至:东至淞阳路,南至闲置空地,空地以南为曹安公路,西至闲置空地,北至闲置空地。根据《上海市嘉定区黄渡大型居住社区(黄渡春城)JDC30901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一期局部调整(实施深化)》,调查地块未来用地规划为社区商业用地(Rc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1)第一阶段调查结果
1995年之前,地块内为农田,土地权属人为黄渡镇东街村二队农民集体;此后由上海环美乐园有限公司购买作为道路及停车场;2012年土地收回,土地使用权人为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作为上海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使用。2020年地块内被拆除为闲置空地,截至现场踏勘时地块内无明显变化。
地块历史主要涉及停车场及上海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办公地点,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历史至今共存在20家企业。针对地块内及周边企业进行污染识别,识别出的特征污染物包括有: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要求,该地块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即应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开展采样分析工作。
(1)采样检测分析结果
本次调查经历了初步采样和补充采样,地块内共送检20个土壤样品(不包括平行样和对照样),共送检地下水3个(不包括平行样和对照样),平行样和对照样检测结果不计入此次分析。统计分析检出项的最小检出值、最大检出值,并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对比,分析结果如下:
地块内土壤样品的pH值范围为7.92~8.95,整体偏碱性;11项重金属(砷、镉、汞、铅、铍、锑、钒、钴、铜、镍、六价铬)除六价铬在所有土壤样品中均未检出外,其余10项重金属均有检出;VOCs、SVOCs在所有土壤样品中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在全部土壤样品中均有检出,检出值范围为8~94mg/kg。上述所有土壤样品的检出值均未超过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对照点土壤样品检出浓度均低于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土壤样品对应项目检出浓度与对照点无显著差异。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的pH值范围为7.5~7.6,整体偏弱碱性;11项重金属(砷、镉、汞、铅、铍、锑、钒、钴、铜、镍、六价铬)除六价铬、铍、镉、汞、铅在所有地下水样品中未检出外,其余6项重金属均有检出;VOCs、SVOCs在所有地下水样品中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在所有地下水样品中检出,检出浓度范围为0.1~0.12mg/L。上述所有地下水样品的检出值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对应的“IV类水质标准”或《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 附件5)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对照点地下水样品所有检出项目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对应的“IV类水质标准限值”或《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 附件5)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地下水样品对应项目检出浓度与对照点无显著差异。
(3)初步调查结论
基于现场调查和现场所采集的土壤和地下水样品检测分析结果,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样品中各项检测指标的检出浓度均未超过相应的评价标准,无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可以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